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聘用制書記員6名,職位詳見《米易縣人民法院2025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3.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不限專業(yè);
4.年齡為18至30周歲(1994年11月20日至2007年11月19日期間出生);
5.具有攀枝花市戶籍;
6.掌握速記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和文字寫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予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檢察院等辭退的;
3.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4.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6.依據法律規(guī)定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yè)的;
7.有其他不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米易縣從事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司法審計、司法拍賣等法律有償服務職業(yè)以及在米易縣擔任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或者設立人的職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由米易縣人民法院在攀西人才網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7日。
2.報名地點:米易縣人民法院二樓大廳(米易縣攀蓮鎮(zhèn)河熙路南路6號),聯(lián)系電話:08128175676。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不接受電話、網絡報名,如委托現(xiàn)場報名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米易縣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1份,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有學位證書的請一并提供)、戶口簿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照片背后寫報名者姓名)及同版電子照片(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證號命名,請自帶U盤以便拷貝)。
(4)加分材料: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未繳納社保證明(注:此項僅2年擇業(yè)期內高校畢業(yè)生提供)。
5.資格審查:米易縣人民法院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報名者本人。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凡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由報考者承擔相應損失和責任。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6.準考證發(fā)放:2025年12月1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17點,資格審查通過的報名人員出示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不允許他人代領。
(三)考試
考試分為速錄技能測試、面試。其中: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偝煽冇嬎愎剑嚎偝煽?速錄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1.速錄技能測試
速錄技能測試。電腦文本錄入,指定統(tǒng)一文本錄入,主要考察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的漢字輸入速度和準確率,滿分為100分。
速錄技能測試成績通過米易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公布。考生對成績有異議的,在成績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查分申請。
2.面試
面試由米易縣人民法院自行組織。
根據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速錄技能測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者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計劃組織等方面的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現(xiàn)場公布。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加分: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應屆畢業(yè)生總成績可加1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應屆畢業(yè)生總成績可加2分,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學歷應屆畢業(yè)生總成績可加3分,獲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總成績可加3分,累計加分不超過6分。
上述的應屆畢業(yè)生指:2024、2025年擇業(yè)期內應屆畢業(yè)生
4.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速錄技能測試、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四)體檢
根據招聘名額,在參加面試考生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數(shù)1∶1的比例(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依然相同,以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工作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規(guī)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人員,從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根據有關考察規(guī)定,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及名次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在米易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相關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有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通知報到并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制書記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與本單位簽訂2年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正式辦理聘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員應按通知的時間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在職人員需按用人單位要求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必須提交處理完畢的書面證明;處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五、特別提示
1.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均在米易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上公告,請報考者隨時保持關注。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報名時預留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確保預留的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招聘機關。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不參與任何機構舉辦的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速錄技能測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招聘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有關規(guī)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報考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
(二)本公告由米易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12-8175676。
附件:1.米易縣人民法院2025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職位表
2.米易縣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
米易縣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19日
來源: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394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