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源縣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漢源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使用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在遵循公開、公正、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下,決定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上海事業(yè)單位考試
一、招聘條件
1.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德;具有較強的奉獻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3.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政治、思想覺悟高,道德品質好,熱愛公安工作、責任心強,無違法犯罪記錄;
4.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志青年。如能熟練操作計算機、有駕駛證及有特殊崗位專長等情況可適當放寬學歷條件;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肢體功能障礙,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特殊技能人才可適當放寬到40歲(從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計算年齡);
6.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含158厘米);
7.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傷殘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無配偶子女的可為同胞兄弟姐妹),可適當放寬招聘條件;
8.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內蒙古公務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5.涉嫌“黃毒賭”人員;
6.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有紋身或其他不適宜從事公安工作人員。
1、報名地點:漢源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212)(漢源縣富林大道二段142號);
2、報名時間:2024年3月8日至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時);
3、報名資料:應聘人員持個人簡歷(見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退伍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2寸證件照4張(白色背景)、個人征信記錄、無犯罪記錄。
(二)資格審查
(二)面試:面試工作由縣公安局統一命題,統一試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設定測試項目和評分標準。測試項目:10米X4往返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立定跳遠;體能測試項目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招聘工作下一個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薪酬及管理:聘用人員按聘期考核,聘用合同每一年簽訂一次,聘用期間,實行基本工資+績效考核獎+五險一金。試用期內,月工資按基本工資發(fā)放。
(三)其他事宜
招聘過程中,若發(fā)現條件不符或因故缺席者,即終止其招考程序。
漢源縣公安局
2024年3月7日
附件1:個人簡歷

附件2:體育鍛煉達標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