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中共屏山縣委辦公室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性質
(一)本次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1名。
(二)本次公開招聘人員不屬于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管理。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行為。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3.18周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時間計算至報名截止時間)。
4.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5.能熟練操作計算機,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
6.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自愿接受單位管理,遵守單位工作規(guī)章制度。
(二)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錄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考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考者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并附身份證、戶口簿、有效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掃描件電子檔,在12月12日—12月14日發(fā)送至郵箱:421810072@qq.com,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0831-5725186。
(二)審查
由中共屏山縣委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和聘用全過程,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試和臨聘資格。
(三)考試
本次考試包括筆試和結構化面試??荚嚂r間為12月16日,考試地點另行電話通知。開考比例為1∶3,未達開考比例的,經研究可放寬開考比例。
1.筆試科目為公文寫作,筆試成績?yōu)?00分。
2.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核面試人員綜合知識、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依據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筆試成績并列第三名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60%。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在三級乙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費用由申請方承擔。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中共屏山縣委辦公室負責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形成考察結論。
(六)遞補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擬聘人員在公告發(fā)布網站公示5天,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臨聘資格。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手續(xù)
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編外人員,需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屏山縣瑞智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辦理報到手續(xù),簽訂合同。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完整聘用所需資料,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二)用工形式及合同期限
本次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由屏山縣瑞智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派遣至中共屏山縣委辦公室工作。
簽訂合同期限為1年,其中試用期1個月;工作滿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經用人單位研究同意,可續(xù)簽合同,續(xù)簽期限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試用期不合格或編外聘用期內出現違紀違法行為、不服從管理或不能勝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預見因素,不能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合同終止。
(三)薪酬待遇
受聘人員經費標準為4500元/月(包含單位及個人繳納“五險一金”部分)。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帶薪年休假: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休假期間工資待遇不變,年休假天數根據在同一或者不同聘用單位的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聘用期間可參加事業(yè)單位、公務員等各類公開招考。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考嚴格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者,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規(guī)的工作人員,依規(guī)依紀追究責任。
六、信息公布網站
招考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公告發(fā)布網站發(fā)布。
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臨聘的,責任自負。
本公告由中共屏山縣委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831-572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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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