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名額、范圍及報考基本條件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興文縣公安局執(zhí)法勤務崗位招聘輔警30名,均為男性。
(二)招聘對象范圍
戶籍在宜賓市或居住地為宜賓市。
(三)報考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報名人員年齡需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3月20日(含)以后,2006年3月20日(含)之前出生〕。
4.報考者需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5.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6;身高在1.7米及以上;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嚴重色弱;面部無明顯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等);身體暴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無紋身,無駝背;無精神類疾病;無其他不適宜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6.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開除公職、軍籍、學籍的;
7.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主動辭職未滿1年的,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現(xiàn)役軍人或全日制學校在讀學生;
9.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優(yōu)先招聘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下列人員:
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吉林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4年3月21日- 3月28日,工作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
(二)報名地點
興文縣公安局三樓政治處302辦公室
(注:報名時現(xiàn)場測量身高,身高低于報考職位招聘要求的,將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不予受理報名)
(三)報名資料
1.《興文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考信息表》1份。需自行下載,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并粘貼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底色不限)。除報名人簽名處為手寫外,其余內容均需打印。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戶口簿(戶口簿首頁及其本人頁。其中,戶口在外市但居住地為宜賓市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機關開具的居住證或居住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4.個人征信證明材料。
5.屬于優(yōu)先聘用的,請攜帶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名要求
《報考信息表》需嚴格按照樣表格式打印,不按照要求填寫、內容模糊不清或存在歧義的,一律不予受理。報考人員報名時所提交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因提供虛假信息導致被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由考生自負。符合優(yōu)先招聘條件但不能提供相關依據(jù)的,視為自動放棄優(yōu)先招聘條件。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資格初審、體能測評、筆試、面試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等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人員經(jīng)資格初審合格后,隨時保持電話暢通,并及時關注“興文公安”微信公眾號。進入每一個環(huán)節(jié)時均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未按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四、考試
考試科目依次為體能測評、筆試、面試。
體能測評實行合格制,缺考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入筆試、面試環(huán)節(jié)??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一)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項目:1000米跑,測評次數(shù)1次。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試的當日日期計算。合格標準:30歲(含)以下,≤4分50秒;31歲(含)以上,≤5分00秒。
事業(yè)單位成績查詢
(二)筆試
體能測試合格者均進入筆試。筆試項目為基本法律法規(guī)知識,筆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三)面試
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按照3:1的面試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擬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體能測評、筆試、面試缺考或體能測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考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筆試、面試的公告及成績(結果)的公布,請自行及時關注“興文公安”微信公眾號。
五、體檢、考察政審與聘用
(一)體檢
根據(jù)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職位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體能測評用時較少的考生進入體檢)。
除本《公告》第二條“招聘名額、范圍及條件”第三款“招聘條件”第五項“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明確規(guī)定的事項外,其余體檢項目、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結果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考環(huán)節(jié)。
(二)考察政審
湖南事業(yè)單位考試
招聘單位對考察政審對象的德才表現(xiàn)進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結論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考環(huán)節(jié)。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為提高本次招聘工作效率,體檢、考察政審一并進行,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可進入下一招考環(huán)節(jié)。
(三)公示
體檢、考察政審均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興文公安”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3天。公示期滿,沒有問題反映或所反映問題經(jīng)查證后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對反映有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公示后無異議者予以聘用,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聘用輔警實行勞動合同制,試用期為三個月(含崗前培訓),期間按合同約定標準發(fā)放工資。試用期不合格的終止合同,取消聘用。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考察政審事項的公布,請關注“興文公安”微信公眾號。
六、身份及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jiān)督下,協(xié)助人民警察從事輔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社會保險、休假等待遇,工資等待遇隨財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政策咨詢電話:0831-8825055
監(jiān)督電話:0831-8825056
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結果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考環(huán)節(jié)。
八、其他事項
(一)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或考察政審的,均視為自動棄權。
(二)招聘工作的相關公告、通知均在“興文公安”微信公眾號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和查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時關注相關通知造成失去考試、招聘資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擔后果。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興文縣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五)招聘中,除正式聘用的人員,另按照自愿原則分類將參加面試人員列為遞補人選。在一定時期內,正式聘用的輔警出現(xiàn)辭職、解聘等情況,產(chǎn)生新的空缺數(shù)后,興文縣公安局將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等情況,從遞補人選中遞補聘用(聘用后具體工作崗位分配,以縣局各部門實際空缺情況分配)。請有意愿的考生務必保持通信暢通,否則因通訊問題(如報考者填錯聯(lián)系電話號碼、聯(lián)系電話無通訊信息、欠費停機等)聯(lián)系不上的,不納入遞補范圍。
興文縣公安局
202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