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等規(guī)定,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男性30名。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2:1開考比例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具體崗位及名額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長期生活且居住在廣安市范圍內的非在職人員。
(四)年滿18周歲、不超過30周歲(即在1996年1月21日至2008年1月21日期間出生),急需的專業(yè)技術、專門技能人員可以適當放寬年齡限制;大專以上學歷,退役人員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但需在入職后一個合同期內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男性身高在1.68米(含)以上;雙眼裸視均在4.6(含)以上;實際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
(五)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六)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二)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三)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四)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五)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六)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七)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八)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九)被依法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十)截至報名時未取得畢業(yè)證的全日制高校在讀大學生;
(十一)國家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下列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
(一)烈士遺屬和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
(二)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三)見義勇為人員。
(四)公安類或者法學類專業(yè)畢業(yè)生。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資質和專業(yè)技能的人員。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6年1月21日―1月30日(8:30-12:00,14:30-18:00,法定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鄰水縣公安局業(yè)務樓402室(鼎屏鎮(zhèn)鄰州大道669號)
(三)報名所需資料:
1.本人到場并填報《報名登記表》(報名時在報名點領取并填寫);
2.同底免冠1寸彩色近照1張;
3.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需提供學信網(wǎng)在線驗證報告),退伍證、駕駛證、計算機及普通話等級證等能證明自身特長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4.個人征信報告。
(四)資格審查。對報考人員的身份信息、學歷、征信報告等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考試。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與報名提交的信息一致。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件、資料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
考試由體能測試、心理測試、筆試、面試組成。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體能測試、心理測試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試、心理測試合格者進入下一輪考試程序。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考試按總成績進行排名。
體能測試的項目和評分方法、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執(zhí)行。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根據(jù)招聘名額,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人員還應滿足:口齒清楚;無殘疾、駝背;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疾病或者精神類病史;無肢體功能障礙;無明顯面部特征或者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無難以治愈的皮膚病;身體無明顯雞胸;無其他不適合從事公安工作的疾病。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可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八、政審
體檢合格者由鄰水縣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政審。因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可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九、聘用
政審合格者,由鄰水縣公安局明確工作崗位并統(tǒng)一組織崗前培訓。未按規(guī)定參加崗前培訓的,取消聘用資格。崗前培訓合格者方可報到上崗,試用期為兩個月。
十、待遇
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按照鄰水縣公安局現(xiàn)有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執(zhí)行,各項保險由鄰水縣公安局和本人嚴格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
十一、其他
此公告解釋權歸鄰水縣公安局所有。
鄰水縣公安局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