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江縣審計局
關于選聘工程造價專業(yè)技術人員參與項目
審計的公告
根據審計工作需要,擬采用公開競爭性談判的方式選聘工程造價專業(yè)技術人員參與夾江縣城鄉(xiāng)供水一張網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項目,現將有關需求情況通告如下:
一、擬聘請專業(yè)技術人員數量、預計工作時間
1、本次擬聘請1名工程造價專業(yè)技術人員,審計現場工作地點為夾江縣城區(qū)及有關鎮(zhèn)(街道),工作時間預計為15-20個工作日。審計項目由我局人員擔任組長和主審,選聘的人員參與審計組工作,并根據審計組考勤記錄確定的實際工作天數,參照有關標準,經考核合格者支付勞務費(被審計單位工作期間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
2、我局組成評審組,從報名的人員中,根據人員履歷、技能水平、基礎報價等要素進行綜合評選,以高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為目的,確定參加審計工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開展項目審計工作。
二、擬聘人員工作要求
1.擬聘人員須具有工程造價執(zhí)業(yè)資格且具備中級以上職稱。
2.擬聘人員不得與被審計單位有關聯關系或其他影響審計獨立性的情形。
3.審計過程中,擬聘人員應按照項目審計方案確定的范圍、內容、重點、步驟及審計組組長、主審有關工作要求實施審計工作,確保工作質量達到規(guī)定的要求,同時,須嚴格執(zhí)行審計“八不準”記錄、保密規(guī)定等各項審計記錄,保證審計的獨立性及公正性。審計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向審計組長或主審匯報,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4.審計現場工作結束后,根據審計項目實際需要聘用人員配合完成所需的后續(xù)工作的,聘用人員有義務支持配合。
5.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組對聘用人員的工作質量、廉政紀律等方面進行綜合考評,并以此作為勞務費支付依據。
三、報名需提供的資料及報價要求
1.選聘人員的個人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和近兩年從業(yè)經歷等相關印證材料
2.未與被審計單位有關聯關系及其他影響審計獨立性情形的承諾書。
3.選聘人員基礎報價單(按天計價);勞務費最高限價:800元/日(以確認考勤數為準)。
四、報名時間及地址
有意向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請于2023年11月3日下午17:00前將報名資料報送至夾江縣審計局辦公室(夾江縣人民政府六樓)。聯系人:殷曉琴,聯系電話:15228188120。
